162承歡-集體瀆職

2024-12-23

162承歡-集體瀆職

113.12.18上午10:30大溪地政事務所陳冠翔及另一位測量員到大溪區仁善段1520地號測量,向台灣農田水利會承租土地的年輕人:「仁和東街72號右側妳圍這塊地是妳的,我租仁善段1520地號沒有佔用妳的地。」測量員趁我不注意,在我自有地噴了紅漆就帶著所有人立刻離開。

我在仁和東街72號右側自有地門上張貼告示:
1. 桃園區壽星街45號被壽星街43號等竊盜集團佔用我的時效優先權國有地及道路河川計畫地籍圖。

2. 桃園區壽星街45號桃園市稅務局繳稅證明書。證明直與橫的自有地19.6及7.4平方公尺71年1月就存在並開始繳稅。

3. 大溪區仁和東街72號右側自有地旁仁善段1520地號被台灣農田水利會變相轉租經營停車場、佔用我的時效優先權國有地及道路河川計畫地籍圖。

4. 大溪區仁和東街72號原始大溪區員林路1段310巷21弄29號繳稅證明書⋯⋯證明右側直的自有地19.3平方公尺93年4月就存在並開始繳稅。

5. 桃園區愛九街56號建物測量成果圖右側自有地被愛九街58號等違建地目變更侵吞,但愛九街自有地門口有標示右斜證據,證明自有地屬於本人愛九街56號所有 ….. 亦即證明長安段41地號時效優先權國有地歸本人所有。

本人有5個透天店面、2筆土地都遭官商勾結竊盜集團地目變更、越界位移 …. 侵害我生命財產。我有寫給測量員簡訊「陳先生您好:113.12.18大溪地政事務所在我大溪區仁和東街72號右側自有地噴紅漆是違法亂紀,竊盜我右側自有地及仁善段1520地號國有地時效優先權。」